7月27日,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连发三份指导文件,直指创新药临床试验设计。
三份文件都以“以患者为中心”理念为指导,分别涉及药物临床试验设计技术、药物临床试验实施技术及药物获益-风险评估技术。
其中对创新药临床研发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临床试验中的对照药选择,文件指出:应选择对于受试者最佳且可及的对照,避免将次优治疗作为对照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这与2021年CDE发布的关于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异曲同工。不同的是,这次CDE不仅将这一原则的适用范围从抗肿瘤药物拓展到了所有创新药。还在不少方面将标准再次提到新的高度。
比如文件补充:临床试验开展过程中,一旦标准治疗发生变化,就要及时告知受试者,并允许其退出试验。这又对创新药提出了更高的研发要求。
跟着最佳走
2021年7月,CDE发布关于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。按照CDE方面建议,在抗癌新药研发中,当有BSC时,应优选BSC作为对照,而非安慰剂,意味着只有优效的药物才能被认可,加大了新药研发难度。
这一规定落地后,资本市场当即给出利空反应,一众创新药企股价大跌,还连带着让当年中国生物制药领域投融资数量创下了五年来新低。
这次,CDE又发布了新药临床试验新规,而且标准上比照了此前的抗癌药物规定。
CDE指出,由于公认的标准治疗方案会不断修订,应随时关注、预估其他治疗,前瞻性地选择对照组。这还不算完,在临床试验开展过程中,一旦目标适应症的标准治疗发生变化,研究者也应立即告知受试者,并允许其退出试验。
抗癌药物临床试验周期可能会比较长,而创新层出不穷,很可能临床没做完,新药就已经出现。此前,再鼎就吃过亏。
再鼎医药引进的肿瘤电场疗法临床试验达到主要终点,数据结果积极,还被安排在ASCO口头报告,本来以为可以大显身手。结果很快被市场揪出其对照对象选择的问题。
再鼎的临床试验开始于2016年,但在后续试验期间,PD-1全面进入市场,并在2018年替代传统方案成为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选择。药企没有充分考虑这一变化,按照既有方案完成了试验,这才引发市场怀疑:这一疗效数据与PD-1单用到底孰优孰劣?
这给新药开发提出新的考验。广州省人民医院主任吴一龙就曾指出,临床试验设计者必须充分预期到五年之后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,这样设计的临床试验才有更高的临床价值。只看眼前、不看未来,药品可能会获批上市,企业可能会得到一时的获益,但上市之后同样会碰到很多问题,因为到时治疗标准都变了。
CDE此次修改临床试验的规范,也是出于保障受试者治疗权益的考虑。
强调患者体验
除此之外,新规还提出另一相对新颖的理念,强调患者体验数据在临床试验中的价值。
这意味着在临床试验设计中,除了试验药物对生存时长的客观指标等,研究者应同时关注患者感受、功能状态、生存状态等体验数据。
这点其实不难理解,药物基于患者需求开发,研究者不能把关注点放在自己认为重要的东西上,而要更多考虑患者的感受,让患者有质量地存活。
对此,CDE建议研究者采取临床结局评估工具进行评价。根据不同疾病,临床结局评估工具有不同定位,文件对此给出了具体参考。
比如,有些疾病已经建立实验室检查或其他客观指标作为替代终点,那么临床结局评估就可以发挥辅助作用,提供背景信息或支持性数据。尤其对于需要长期服用的药物,当同类产品对客观指标的改善相似时,比如生存获益大差不差,临床结局评估就可以提供更多依据。
但对于对患者功能、生存状态影响较大的疾病,比如成人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、嗜酸细胞性食管炎等,研究者可以直接将临床结局评估作为主要终点,包括单一、复合或共同主要终点。
这也对创新药临床开发提出新的要求:更多提高患者在临床试验中的参与度,纳入更多患者体验数据。
这一理念在国外已经广泛普及。曾有聚焦患者药物开发的非营利性组织PFM分享:“以患者为中心”的临床研究可以将招募率提升50%,并且能够减少事故和失误,节省约两个月的开发时间,新药发布的成功率也能够提升20%。
CDE在积极同国际接轨,本土药企也要转变理念、及时跟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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